我國將于5月1日起施行新消防法
發(fā)布時間:2009-04-09
作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十一屆第六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08年10月28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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